陈红卫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前川街黄陂大道387号黄陂广场DE栋1层238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国用2012第272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红卫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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