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58417号
根据硚政征[2013]5号,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硚2006001055号 | 陈久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20104013002GB00078F00010136 | 硚口区中山大道376-396号(原342-362)9单元4层2号 | |
2 | 硚国用(改2007)第2001号 | 陈久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20104013002GB00078F00010136 | 硚口区中山大道376-396号(原342-362)9单元4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