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1号楼新洲区政务中心国土规划窗口
联系方式:89362968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刘爱林 | 刘爱林 50% 吴盼 50% | 武房权证新字第2014004482号,武新国用(2014)第79号 | 新洲区邾城街永安大道311号/栋1-3层 | 105.0000 |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