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9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道380号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750996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胡汉齐 | 刘绣红占75%、胡昌奥占25% | 南2016001209、汉国用(2016)第47058号 | 汉南区纱帽街朱家山路兴业佳园4栋1单元1层2室 | 89.0000 | |
2 | 胡汉齐 | 刘绣红占75%、胡昌奥占25% | 南200600562、汉国用(2006)第14404号 | 汉南区湘口街绿荫路17(原康泰路204)号1单元1层2室 | 71.9900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