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长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关山街梳子桥91号1幢4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国用(2000改)第1073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彭长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位于洪山区关山街梳子桥91号的不动产注销登记,因其保管不善,将所持的权证号为:洪200020108A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