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441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鄂黄陂恢执一字第85-4号、(2014)鄂黄陂法执一字第85-4号,吴仁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黄陂国用(2016)第709号 | 刘志刚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6005023GB00111F00040254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88号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C栋3层C1-105室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