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436号


2025-07-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436号

  根据(2025)鄂0103执568号之三,李培文(代理人:陈士元)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东国用(商2014)第140100566号 江建军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5004GB00011F00070065  东西湖区将军路金银潭大道北、养殖中学东(颐和家园)7栋2单元13层4室   
2 东2014000523 江建军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5004GB00011F00070065  东西湖区将军路金银潭大道北、养殖中学东(颐和家园)7栋2单元13层4室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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