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422号
根据(2024)鄂0115执5226号之四,孟庆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9725号 | 湖北新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14002GB00005F00010003 |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中路152号长青壹号南区201栋/单元1层3商号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