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419号


2025-07-1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419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229号,陈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2377号 舒汉川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2202003GB00025F00030014  江岸区连湖路51号富强·天合熙园3栋/单元5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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