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417号
根据(2019)鄂0105破1号之四,湖北卓福聚然实业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开国用(2011)第64号 | 湖北和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4070009GB00279F00010001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C地块创业路10号沌口建银大楼1栋9-14层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湖北卓福聚然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4K497M3L)名下,作废产证。 |
2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11005924号 | 湖北和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4070009GB00279F00010001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C地块创业路10号沌口建银大楼1栋9-14层 | 协助过户,转移登记至湖北卓福聚然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4K497M3L)名下,作废产证。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