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根据武自然资规发(2020)43号文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毛坦港湾B区1栋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13476073896
序号 |
权利人(出卖人) |
买受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邹芳艳 | 张萌 | 洪山区烽胜路57号城中村改造村民还建房H2地块7栋/单元9层4号 | 420111015005GB00006F00070032 | 132.48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