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658号


2025-07-08  来源:本站

  沈飞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四路88号绿地光谷住宅项目170地块项目四期A-6栋24层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2)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8468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飞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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