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锦绣人家1栋3单元11层1102号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江200502349)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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