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373号


2025-07-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373号

  根据(2025)鄂0104执3041号,胡少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QKBC20150251-57 武汉长华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04004001GB00010F00020057  硚口区古田四路27-23号至27-24号长华公寓(二期)2号楼8层1号   
2 硚2015013063号 武汉长华置业有限公司 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 420104004001GB00010F00020057  硚口区古田四路27-23号至27-24号长华公寓(二期)2号楼8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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