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366号
根据(2025)京04执恢26号之一,武汉市七星建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37472号 | 华融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4002029GB10011F99990001 | 蔡甸区常福新城启动区7号地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