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陈红英 | 李倩25%、李奥琪% | 鄂(2024)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1985号 | 江夏区纸坊街西交路49号郧西家园8,11,12单元栋12单元3层1号 | 112.1600 | 该房屋由陈红英、李宜斌共同共有,陈红英去世其50%份额由女儿李倩25%,儿子李奥琪25%分别继承,配偶李宜斌,父亲陈世池放弃继承。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