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349号


2025-07-04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349号

  根据(2024)鄂0104执955号之二,(2024)鄂0104执955号,叶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25742号 鲍志飞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1002002GB00019F00060003  洪山区祥丰路85号百胜·青城一品6栋1单元1层0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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