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346号
根据(2023)川1302执恢799号之二,江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25754号 | 湖北天马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1013010GB00009F00110010 | 洪山区卓刀泉南路118号南湖半岛5栋/单元6层60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