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55463号
根据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B片区旧城改造,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蔡国用(2005)第1496号 | 武汉市志豪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蔡甸区蔡甸街新农集 | 土地面积:430平方米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