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9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
联系方式:8134580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陈邦万 | 100% | 鄂(2021)武汉市江夏区不动产权证第0043431号 | 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街大屋陈村大屋陈湾 | 253.6700 | 该房屋由法院调解1998.9.3离婚为陈邦万单独所有,现陈邦万去世其100%份额由儿子陈刚继承,女儿陈丽放弃继承,次子陈志强于2006年去世未婚。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