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汉口北大道111号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G2区G2栋B单元6层6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414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娟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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