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334号
根据(2025)鄂0106执4158号,黄静怡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4)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20526号 | 桂梅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1002002GB00033F00100194 | 洪山区仁和路86号新建居住项目(大洲村城中村改造K2地块二期)10栋/单元7层5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