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321号
根据(2025)鄂0103执71号之二,李上平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东国用(商2013)第130907206号 | 吴日烺,李肖琴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2412006GB00010F00030057 | 东西湖区二雅路198号天合新界B地块3栋2单元29层2室 | |
2 | 市2013025421-1,市2013025421-2 | 吴日烺,李肖琴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2412006GB00010F00030057 | 东西湖区二雅路198号天合新界B地块3栋2单元29层2室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