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25第3205号


2025-07-02  来源:本站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8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
  联系方式:829058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注
1 吕道斌(已故) 张苗兰占67%,吕丹占16.5%,吕峰占16.5% 鄂(2025)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7986号  江岸区发展大道519号晟蓝花园B栋2单元11层2室  82.6100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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