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312号


2025-07-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312号

  根据(2025)鄂0111执恢353号之一、(2025)鄂0111执恢353号,熊继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6038号 谢继红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1002001GB00026F00130007  洪山区和平乡铁机村友谊大道678号虹琦花园13栋1单元5层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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