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314号


2025-07-02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1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6788030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周店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周店村  420111018015JA00040W00000000  17196.000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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