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31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沿湖大道21号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27-8677495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武汉欣和泰实业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马鞍山森林公园西门内吹笛路梁张村路口 | 420111012000JB00867W00000000 | 9574.3100 | 商服用地 | 现场公告已完成,现为补充线上公告。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