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311号


2025-07-0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31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昌区沿湖大道21号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27-8677495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武汉欣和泰实业有限公司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马鞍山森林公园西门内吹笛路梁张村路口  420111012000JB00867W00000000  9574.3100  商服用地  现场公告已完成,现为补充线上公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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