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3138号 (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


2025-06-30  来源:本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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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李艳(已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江汉区唐家墩街香港路265号香江新村13栋2单元402号 鄂(2020)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4428号  胡飞  胡飞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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