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278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5)鄂0106执恢251号之一,(2025)鄂0106执恢251号,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21)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253号 | 武汉新航盛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5013002GB00304F00260062 | 汉阳区芳草路99号十里铺城中村二期改造K10地块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四期19栋40层1号芳草路99号十里铺城中村二期改造K10地块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四期19栋41层1号 | |
2 | 鄂(2021)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253号 | 武汉新航盛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5013002GB00304F00260063 | 汉阳区芳草路99号十里铺城中村二期改造K10地块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四期19栋40层1号芳草路99号十里铺城中村二期改造K10地块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四期19栋41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