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263号
根据(2024)鄂0102执恢1037号之二、(2024)鄂0102执恢1037号,田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55153号 | 熊娟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202004GB00014F00030197 | 江岸区春兰街66号跃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K2-2地块8号楼1单元17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