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257号
根据(2024)鄂0102执恢980号之二、(2024)鄂0102执恢980号,欧阳念慈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9)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45709号 | 姚国祥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200018GB00006F00010138 | 江岸区正义路12号华享·雕墅1栋/单元23-24层9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