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253号
根据(2024)鄂01执恢111号之二,武汉檀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硚国用(2009)第803号 | 湖北世纪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04002004GB00009F00010079 | 硚口区长丰大道99号古田·2008城市花园2栋1层15号 | |
2 | 硚2009001617号 | 湖北世纪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04002004GB00009F00010079 | 硚口区长丰大道99号古田·2008城市花园2栋1层15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