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229号


2025-06-2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229号

  根据(2025)鄂0102执2567号之一、(2025)鄂0102执2567号,杜裕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岸国用私字(2001)第827号 万良珍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2013001GB00011F00010050  江岸区新直街37号502室   
2 市200103639 万良珍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2013001GB00011F00010050  江岸区新直街37号502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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