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8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万会堂 | 100% | 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5528号,武开国用(还2009)第5548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A区9-5-102 | 94.70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街万家湖社区A区9-5-102的房产,房产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0965528号,土地证号:武开国用(还2009)第5548号,为被继承人万会堂和邓银洲共同共有。现万会堂和邓银洲已故,该房屋100%产权本该由儿子万波、女儿万彩霞、万运霞,万会堂的父母万学善和徐玉及邓银洲的父母邓月朗和邓吴氏共同继承。万会堂的父母、邓银洲的父母都先于万会堂和邓银洲死亡,女儿万彩霞、万运霞自愿放弃继承,故由儿子万波继承房屋所有权的100%份额。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