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217号


2025-06-2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217号

  根据(2024)鄂0104执5787号之三、(2024)鄂0104执5787号,龚金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市2013037700 肖亚芳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2200010GB00006F00120057  江岸区后湖乡、二七村、淌湖村世纪家园-香利庭苑1栋/单元13层3号   
2 岸国用(交2013)第10408号 肖亚芳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2200010GB00006F00120057  江岸区后湖乡、二七村、淌湖村世纪家园-香利庭苑1栋/单元13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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