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204号


2025-06-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204号

  根据(2025)鄂0103执7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国用(商2012)第02009号 刘隽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3003006GB00002F00010086  江汉区马场路136号万科.圆方1栋12层A1202室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李雪(公民身份号码420325199203211127)名下。 
2 江2012001517 刘隽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3003006GB00002F00010086  江汉区马场路136号万科.圆方1栋12层A1202室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李雪(公民身份号码420325199203211127)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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