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201号


2025-06-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201号

  根据(2025)鄂0115执恢248号,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088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14004GB00012F00010345  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2栋10层2室、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2栋10层3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夏鹏清(公民身份证号420800197108230312)名下。 
2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0088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14004GB00012F00010344  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2栋10层2室、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2栋10层3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夏鹏清(公民身份证号420800197108230312)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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