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8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解放大道213号硚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公告窗口
联系方式:8376219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张用福 | 谢翠兰 50% 张娟 50% | 武房权证硚字第2009005062号,硚国用(交2009)第1652号 | 硚口区长丰大道99号古田.2008城市花园8栋1单元6层3号 | 54.1900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