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181号
根据(2024)鄂0106执恢1783号之一,武汉博思远达商贸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201300410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06008002GB00005F00010022 | 武昌区首义新村46栋B栋长印大厦1层1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