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156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364号,付晶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武房权证黄字第2014012495号 | 彭晓俊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6005019GB00051F00100001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蔚蓝海岸一期·罗纳河谷10栋2单元4层1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付晶名下。 |
2 | 黄陂国用(2014)第11344号 | 彭晓俊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6005019GB00051F00100001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蔚蓝海岸一期·罗纳河谷10栋2单元4层1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付晶名下。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