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194号


2025-06-18  来源:本站

  湖北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金珠港湾二期金珠港湾二期15栋3单元1层101号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东200900518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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