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楷钦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洪山街雄楚大街28号相国花园(027社区)1#栋2单元8层80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洪国用(2011商)第200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洪201001443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楷钦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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