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125号


2025-06-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125号

  根据(2024)鄂0102执579号之二,许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5888号 武汉财富兴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2410005GB00027F00210012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一期B区”5#至25#办公楼、B1#至B4#办公楼、S-1#至S-2#商业及地下室19栋/单元1-2层(2)办公号,1层(4)办公号   
2 鄂(2023)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5892号 武汉财富兴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2410005GB00027F00210002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一期B区”5#至25#办公楼、B1#至B4#办公楼、S-1#至S-2#商业及地下室19栋/单元1-2层(2)办公号,1层(4)办公号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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