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2025年8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84212035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魏斌 | 100% | 鄂(2018)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0756号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2C36地块半岛一品3栋2单元4层3室 | 81.6300 | 今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2C36地块半岛一品3栋2单元4层3室(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0756号)为被继承人魏斌单独所有,该房屋100%产权本该由配偶郭炳先,儿子郭伟,女儿郭汉,以及魏斌的父母魏刚和刘秀英共同继承,由于魏斌的父母魏刚和刘秀英先于魏斌死亡,儿子郭伟先于魏斌死亡,且郭伟有独生子女为郭星云,故该房屋100%产权由魏斌的女儿郭汉以及代位继承人郭星云共同继承,现魏斌的女儿郭汉自愿放弃继承,故由代位继承人郭星云继承该房屋所有权的100%份额。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