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121号


2025-06-1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121号

  根据(2024)浙10执816号之三,王何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岸国用(商2006)第2505号 赵小玲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2001009GX00020F00020057  江岸区解放公园路83号(金色华府)-1层C045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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