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26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陂区前川街百锦街236号黄陂区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61007535、610067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财政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黄陂区木兰乡兰秀大道96号 | 420116201029GB01357W00000000 | 1129.7300 | 机关团体用地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