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105号


2025-06-14  来源:本站

  秦小小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金银湖鑫桥新村还建住宅楼15栋1单元40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国用(商2012)第280101003-115-140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东字第201200463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秦小小
2025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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