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汉黄路天悦尚景/栋/单元13层1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189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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