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4065号


2025-06-13  来源:本站

  武汉三江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四明路1号P(2018)119号地块(江樾云著)二期 16栋1单元43层4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4)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771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三江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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