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2043号


2025-06-12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2043号

  根据(2024)鄂0114执4604号,金本湖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9460号 武汉东方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4001005GB10001F00120103  蔡甸区蔡甸街新农汤家台特1号居住项目(三和·名仕城二期三区)9号楼1单元14层(4)号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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